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三、四级机动车驾驶
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处(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16﹞96号,附件1),结合我省驾培行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我省今年的三、四级机动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三、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厅职业资格中心组织实施,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承担鉴定考务具体工作。
二、2016年三、四级机动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形式,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报名系统(http://jly.svtcc.edu.cn/,百度搜索“ 四川二级教练员 ”)进行报名,具体操作使用方法见附件2,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三、各市(州)运管处(局)应及时将我省今年三、四级机动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协助申请人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四、四川省道路运输培训中心将按照部职业资格中心的相关要求,开展本次职业技能鉴定前的培训工作,申请人自愿报名参加。具体培训事宜在报名系统“文件通知”处公布。
五、联系人及电话:厅运管局驾培处联系人刘西蓉,联系电话028-86787175;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杨康,联系电话028-82683841;四川省道路运输培训中心联系人孙蓉超,联系电话028-61703806。
附件:
1.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16﹞96号)
2.《四川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报名系统》操作使用方法
3.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三、四级)申报证明材料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7月25日
抄送:
四川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15份)